为保证公司各岗位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所需的优秀人才,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公司人事录用源于以下六种情况下的人员需求:
一、招聘管理制度的组织管理
初、中级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和组织实施,招聘职位所在部门参与招聘管理制度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高级人才的招聘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人才招聘属非常规性的重要人事工作,招聘工作经费预算实行单独列帐管理。
二、人力资源计划和招聘管理制度计划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人员需求预测,根据内外部人员供给情况进行人员供给预测,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费用计划,报经理办公会审批。人力资源部建立内部人才库,信息包括每位员工的绩效记录及评价、职业兴趣、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培训课程、外语水平、具备的技能和证书等。进行内部人才供给预测时要调用内部人才库,判断内部人员是否与所需工作相匹配。在内部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外部供给预测,外部供给预测要根据总体经济状况、全国和地方劳动力市场状况和准备招聘的职缺的市场状况进行判断。人力资源部详细审核申请职位的名称、职级等事项。如同意其申请,当确定本公司其他部门并无适当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形成公司的人员外部招聘计划。
三、内部招聘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明确所需内部招聘的岗位名称及职级,新增岗位由用人部门主管编制工作说明书报送人力资源部,以准备工作说明书,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在公司内部网通知、在公告栏发布或其它形式。所有的正式员工都有资格利用空缺职位公告政策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要求组织考虑自己是否能够从事某一职位的工作,内部招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个正式员工。
四、外部招聘管理制度
外部招聘活动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可有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相应技术人员参加。招聘人员在招聘工作开展之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和人力资源需求部门加强合作,以便对招聘岗位和该岗位所在群体特点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五、招聘管理制度外部求职者的甄选
人员甄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有关测评工作。初步筛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是进行初步筛选的有效手段,目的在于获取应聘人员的背景信息,据此淘汰不符合职务说明书要求的候选人。初步筛选性会见在外部应聘人员填写完求职表后进行。就业测试是外部招聘初步筛选的最后一个环节,对于可以进行工作样本法测试的岗位如打字员、搬运工,生产部门的某些岗位在初步筛选时可进行实地操作测试。对于无法进行工作样本法测试的岗位包括管理类岗位和技术类岗位,要通过审查其著作、发明,或核查其学历、经历,以鉴定其资格。人力资源部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外部人才库。
初步面试。对初步筛选合格的求职者邀请面试。初步面试一般由人力资源部专员主持。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学识、智力、品德和综合素质进行初试和评价,并填写《面试登记表》里的初试评价栏。人力资源部确定初试合格人员,经人力资源部部长签字认可后推荐给相关业务部门复试。
六、招聘管理制度试用和正式录用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应聘人员到公司报到后,要填写“职工登记表”,并签定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的目的在于弥补甄选中的失误。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在其它单位工作不到一年者,试用期满后,还有6个月见习期。
试用期的人员,尚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在此期间,双方均可随时提出终止试用。试用或见习期满后的员工,经考核合格,由部门负责人出据书面意见交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后,由人力资源部在该员工的“职工登记表”里注明加盟本公司的时间和转正时间。
七、招聘管理制度工作评估
人力资源部应当研究求职者以及新员工对招聘管理组织工作和招聘人的反馈,以及计算在每个招聘管理制度地区每种招聘渠道的时间、成本和效果作为改进招聘活动的依据。招聘活动结束后,应当通过测量新员工的工作业绩,新员工的离职率等来评估招聘活动,作为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