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王斌
民间融资利率一直颇有秘密色彩,今日大红鹰发布的公告似乎揭开冰山一角。
根据公告,大红鹰昨日与嘉兴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源房地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下称“浦发宁波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将自有资金1亿元委托浦发宁波分行贷款给广源房地产,委托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18%;广源房地产以土地使用权抵押作保证,广源房地产法定代表人沈玉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8%的贷款利率实际上并不高。”一位熟悉民间融资的业内人士透露,民间存在大量资本,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出现回落时,部分资金为获取稳定收益,向其他资金短缺的企业提供融资。这位人士曾介绍过年利率达19%的拆借资金。
这位人士指出,苏浙民营经济发达,部分资金被用以民间借贷,只要拆借资金合法,基本都在熟人之间或通过借贷双方熟悉的介绍人进行。
一位从事地产融资法律顾问的人士表示,18%的年利息在合法范围之内。央行2002年发布的《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这一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目前1~3年中长期贷款年利率为7.56%,大红鹰出借资金年利率为其2.381倍。
地产企业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的现象普遍存在。从紧的货币政策、地价处于高位和购房者观望等因素导致地产商资金链较为紧张,中小地产商尤为明显。
事实上,资金拆借不仅存在于地产企业界。一位地产公司负责人曾表示,一些高科技企业也处在缺钱状况,有的找过他拆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