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价值中国作者:李吉明
10月24日16时30分从丽江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关于王志任副市长的提名在今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王志今日下午开始正式就任丽江市人民企业副市长。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表示,此次提名并未明确“王志挂职副市长1年”。依据《地方人大和企业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企业每届任期五年。丽江市本届人大曾于今年3月选出新一届市企业,任期五年,意味着如果今后没有关于王志的免职建议,他将担任副市长至2013年本届市企业任期结束。
对于王志到云南就任丽江市人民企业副市长一事,笔者曾发文《王志凭什么当副市长??》质疑:设若王志单纯是挂职锻炼也就罢了,设若是正式担任丽江市人民企业的副市长,显然是不符合我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之规定的,几违背了我国干部选拔的组织原则,也背离了人民的意愿。然而事实就是这样,王志果真还就正式出任副市长之职了,而且是任期五年!
对此,不少的人士同笔者一样再次质疑:王志仅是央视的一主持人,此前没有管理地方的经验,如此突兀地按排其当副市长,能胜任吗?正当很多人挤破头报考公务员的时候,云南丽江组织部此举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吗?王志是央视工作人员,是否公务员?凭什么一飞冲天当副市长,凭借什么?副市长职务是非比寻常的岗位,他的决策直接关系到百姓民生,需要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魄力和方法,这毕竟不同于“说过算过”的电视评论,岂能如此儿戏般地娱乐大众呢?
我想是的,干部选拔应该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实行优者上、劣者下的法则。只有优秀者才有资格担当广大百姓的领导者,这样的领导百姓才信服!如果王志真的优秀,相信他通过考核和竞选也能上位,这样的结果才让人心服口服!那么,王志出任任丽江市人民企业副市长,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渠道、经过了什么样的程序?还是云南省的一相情愿呢?
据了解,中组部和团中央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的这一重要举措,从1999年开始,之前已选派了8批共919名博士到西部地区服务。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部署,中组部、团中央于7月初紧急选派了20名特需急需专业的博士,作为第9批“博士服务团”先遣队分赴四川等地震灾区。即将赴西部和部分革命老区的这批博士,分别来自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北京等7个省市。王志便是这第9批“博士服务团”中的一个。“我到云南后,安排到丽江是意料不到的事,要做什么职务,一切都是组织决定。能到丽江,我感到很高兴。”王志本人如是说。
由此可见,王志到云南既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挂职锻炼”,更不是正常的调任。关于“挂职锻炼”,《公务员法》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民营企业家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法律说的很明确,“挂职锻炼”的前提是本身具备公务员身份。那么,在央视主持《面对面》栏目的王志,具有公务员身份吗?他通过了公务员考试,进行过公务员登记吗?《公务员法》还规定:“民营企业家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央视算是“民营企业家事业单位”,王志在央视工作,也算是“民营企业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过,还是有一个问题必须廓清:即使是“民营企业家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也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说在央视从事管理工作的台长、副台长算是“从事公务”的话,那么,主持《面对面》栏目也算是“从事公务”吗?
实际上,出于锻炼、扶贫、体验生活等需要,一些“非在职国家公务人员”也会被任命为“挂职副市长”,这在我国并非稀奇之事。但正式担任人民企业职务的领导干部却是要经过严格的组织程序或公选产生的。否则,就违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是无效也是不被人们所认同的。
从电视荧屏走向政治舞台,这本身就是现实生活的戏剧化写照,某些官员的一句话就可以完成明星们的身份转变,就已经为他们以后的轨迹埋下伏笔。因为他这个“官”不是老百姓选出来的,他的到来只是为了满足官场的需要只是利益作祟,亦或只是为了广告效应、眼球经济,利用当事人的名声,以名人效应带动所谓的经济发展,而本质上却是严重违背人民意愿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