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议案办理情况时表示———
各区县企业批准招商引资企业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要达到50%以上,当年用人单位招聘新人中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要达到50%以上。昨天上午,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关于“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议案办理情况时表示,用人单位招聘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将纳入就业工作综合评定考核内容。
■城镇就业困难失业人员
全市接近15万人
丁向阳表示,去年四季度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扩散和蔓延,其对本市就业的影响逐步显现。目前全市共有城镇就业困难失业人员14.84万人,同比增加了2.99万人,增幅26%,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量的59%,同比增加17个百分点。由于就业困难群体部分人员择业期望过高,就业难度较大,截至目前,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率仅为45.69%,同比下降13.25个百分点。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克服困难,截至目前,本市已为402家困难企业拨付稳定就业补贴5.18亿元,预防6.58万名企业待岗、轮岗职工流向社会失业,有效地调控失业率1.1个百分点。
■毕业生就业成效显著
高校将获奖励
丁向阳表示,截至目前,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53%,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今年底,本市将力争使大多数登记求职毕业生实现就业、困难毕业生全部就业。同时,还将着力改革现行毕业生就业管理体系中限制毕业生合理流动、正常就业的障碍因素。将对各高校、各区县、各有关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成效进行跟踪和评估。成效显著的,将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奖励。此外,本市还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专业设置,提升专业与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不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升实践环节在高等教育课程中所占比重。
此外,本市将力争在两年内基本消除纯农就业家庭。同时,对于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年底出台实施细则
引导单位招用本市劳动力
为提升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丁向阳表示,今后企业机关带头,将招聘工作注点放在城乡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本市各级企业创始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财政出资的工勤岗位,应带头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特别是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应优先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
北京市人保局副巡视员任建新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报告中指出的“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人员中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要达到50%以上”这一引导政策,今年底本市将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其中将对哪些行业实施,以及如何实施这一问题进行细化分类。
此外,丁向阳表示,将力争尽快出台《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并在此基础上清理修订相关制度规定,形成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解决本市公共服务体系职能交叉重叠问题。
人大建议应落实
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
昨天上午,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巨鹏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对“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议案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赵巨鹏建议,本市应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作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指标之一,将新增就业人数和控制失业率作为企业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他还建议本市应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率较高地区等重点群体和地区的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