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劳动合同管理水平,需要对劳动合同管理的状况进行评价,需要有评价的标准。劳动合同管理是分为不同层面的,因此,评价至少需要将其划分为总体评价指标和分项管理评价指标两类。劳动合同管理评价是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一次全新的诠释,因此要从根本上注重这次劳动合同管理的效果和实施情况。
一、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评价标准的目的
有利于提升劳动合同质量,强化自我约束机制。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劳动合同管理开始逐步被经营管理人员重视了,但还需要解决从哪些方面加强管理的问题。劳动合同管理的评价标准可以起到提示加强管理路标的作用。合同管理人员可以采用管理评价标准进行自检自查;职工可以将其作为监督的尺子,主管上级可以用此进行监督和检查评比。因此,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评价标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符合法律规范的劳动关系表现形式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完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度的运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的规定,维护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是实现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的基础条件。因此,提升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是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的有效途径之一。
有利于提升劳动合同管理水平。评价标准是通过两个途径发挥作用的:一是将实际情况与评价标准进行比较,可以方便地找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有利于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二是有利于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目前,建立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制度的用人单位逐渐增多,但考核对象多是生产经营人员,对管理人员尤其是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考核的较少,对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考评更是凤毛麟角。考核,就要有标准。
二、劳动合同管理的总体评价指标
劳动合同管理的评价标准应当是一个体系,并由若干个具体的评价指标构成。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
劳动合同签订率=(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总数÷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总数)×100%
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理想状态为100%。此指示反映的是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概况。签订率不足100%,说明部分职工与用人单位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不规范、不稳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尽快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采取措施结束不规范的事实劳动关系。
应当注意的问题,一是待岗职工属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总数的范围。二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总数中不应含有属于非劳动关系的人员,如离退休人员、勤工助学和在实习期间的学生等(在职在校学习的人员除外)。
(二)劳动合同完善率
劳动合同完善率=(完善的劳动合同总数÷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总数)×100%
劳动合同完善率,理想状态应为100%。劳动合同完善率不足100%,说明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还存在着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条款,如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欠缺,或存在无效劳动合同条款等。
劳动合同完善率的指标受评价者的主观判断影响较大。因评价者的主观标准不同,劳动合同完善与否的标准会有多个:
(1)劳动合同内容满足《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2)劳动合同内容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如当事人是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其劳动合同中具有关于商业秘密内容的约定且有效的,是完善的劳动合同。否则,是不完善的。
(三)劳动合同争议指标
劳动合同争议败诉率=(劳动合同争议败诉总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总数)×100%
劳动合同争议败诉率的理想状态是零,为时期数。理想状态说明由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没有败诉的情况发生,该指标反映的是劳动合同综合管理的结果。劳动合同败诉率的原因是复杂的:有企业规章制度原因,其中又有实体性规范或程序性规范不完善的原因;还有执行力方面存在问题等原因。
劳动合同争议率=(劳动合同争议总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总数)×100%
劳动争议中的劳动合同争议总数大于劳动合同争议败诉总数,说明劳动合同争议总数中可能存在仲裁申请人“恶意诉讼”的因素。但此指标可以反映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制度方面的宣传教育效果,职工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认知程序,以及劳动力市场竞争意识等方面的状况。劳动合同争议率不仅仅反映劳动合同管理的状况,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状况,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参考信息。
(四)职工对劳动合同管理的满意程度
职工对劳动合同管理的满意率=(对劳动合同管理满意的职工总数÷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总数)×100%
用人单位可将职工对劳动合同管理的态度细分不同档次,如非常满意、很满意、满意、无所谓、不满意、很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也可以简单一些,其考虑的因素是不同时点上取得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及进行调查分析的成本。
该指标需要在对职工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主要供用人单位将不同时点上的调查结果进行单位的自我比较时使用。其原因是:影响职工对劳动合同管理的满意度存在诸多复杂的原因,如对劳动合同管理是否满意会受职业、收入、主管上级的管理状况等影响。该指标对不同的用人单位虽然没有可比性,但对管理人员同样有具有不容忽视的参考价值,因为该指标可以反映职工对劳动合同管理的认同程度,认同程度高有利于建立和强化职工的劳动合同意识,尤其是有利于形成“心理契约”的基础,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减少劳动合同管理的成本,同时是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的一个间接指标,或称为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