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饱受争议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现在再一次被推上了口诛笔伐的风暴关口。一场由来自全国上百家经销商参与的经销模式创新发展论坛上,不少经销商呼吁,由于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城市推出限牌政策,现行《办法》并不能与时俱进,因此迫切需要做出调整。与此同时,来自官方的消息也表明,“新法”出台已经箭在弦上。
实施两年多后,一直处于漩涡中的汽车销售管理政策酝酿调整。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已于近日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行业内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在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根据该调查结果,国家相关部门将对汽车品牌销售政策进行必要调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开始分别在厂商和经销商两个行业内展开摸底调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和直接到企业调查两种方式启动调查。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先出具第一个报告初稿。相关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对品牌销售政策进行必要调整。据了解,此次调整不一定是对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更可能的是在办法之外制定一些配套细则或措施,对行业发展进行再次引导,以缓和产销两方日益激烈的矛盾。
从2005年4月起,国内开始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根据办法,经销商由汽车厂商授权获得销售资格,经销商必须在厂商指导下统一形象,按区域统一销售。这种以厂商为主的品牌授权规定引来不小争议。有经销商表示,厂商以几乎零成本获得经销商资源,并控制经销商发展命脉,间接侵害了消费者利益。经部分统计,目前国内近万家4S店中,有半数以上处于亏损状态。去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曾提交“关于修订完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建议”,呼吁对办法政策进行调整。
面对市场针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修改的呼声日渐高涨,作为主管部门,商务部的意见也至关重要。现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搞了三四个修改方案,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也认为这些修改意见反映了经销商的诉求,但到现在《办法》修改稿案还没出来,是因为商务部还没有形成一个具体而成熟的想法。
虽然当初《办法》对汽车销售市场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不能全盘否定,但现有政策是时候该作出一些调整了。尽管现在《办法》修订是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做,但汽车流通协会相比厂家,毕竟还是比较弱势的,商务部是不是最终会下定决心去理顺过去不合理的关系,现在都还很难说。由于修改内容太多,各方利益难以平衡,目前商务部对《办法》的修改仍处在“走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