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条例(试行)》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08-2012年全省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省财政厅、市委有关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能力和素质建设为核心,以完善干部知识结构和提高理财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为潜江早日建成中部强市和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安排
(一)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安排,扎实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学习教育和整改提高,确保完成规定任务,并取得实效。
(二)坚持举办每月一期的理论业务辅导讲座。
1-6月: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政治理论辅导、法制宣传培训和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承办:局人教科。
7-9月:根据省厅和市委有关理论业务学习安排组织集中辅导。承办:局人教科,各相关科室(单位)。
10-12月:党风廉政教育。承办:局纪委、监察科。
(三)定期举办封闭式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各财政所(分局、局)分管零户统管的领导、会计岗位人员和局直单位财会人员。每期培训7天,培训时间另定。
(四)积极推荐优秀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培训。
三、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全局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经局党委研究同意,成立以段圣文同志任组长,陈邦鹏同志任副组长,各承担授课任务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局人教科负责全局干部教育培训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全局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强化工作责任。
1、关于市局理论辅导讲座。继续采取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集中辅导的方式进行,参加人员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理论辅导员。活动由局人教科负责组织,各承办科室(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局直单位和各所(分局、局)要参照市局统一安排,相应制定好学习计划,组织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集中辅导。
2、关于举办两期培训班工作。由局人教科牵头,会计局负责具体实施,各承担授课任务的科室单位根据课程安排要精心备课,采取多媒体教学,封闭式管理。
(三)保证培训质量。一是要合理安排培训对象,明确培训任务,做到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二是要不断提高师资水平,承担授课任务的同志要精心选材、精心备课、精心讲课、从严施教。三是所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要切实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增强忧患意识,全力服务财政工作。四是局人教科要根据培训工作计划切实抓好督办落实和考试考核,将全年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做好记载,并切实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领导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