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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培训中的问题与对策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9日 企业管理培训

  今年以来,加强对企业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已经成为企业采购部门工作的“重头戏”之一。从中央到地方,无论是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还是集中采购机构都加强了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但据有关媒体披露,仍有一些地区至今未行动起来,或者虽然也开展了培训工作,但非常不规范,效果甚微。为此,本文试就当前企业采购培训中的问题与对策,发表一些浅见,以期求大家都能扎实做好企业采购培训工作。

  存在问题

  概括起来讲,在企业采购培训中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培训对象不规范。从一些地区开展的企业采购培训看,在培训对象上,有三种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培训对象不完整。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企业采购法》等文件的要求,企业采购培训的对象,不仅包括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还包括供应商、包括上级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可在现实中,不少地区只对采购人培训,未对下级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未对供应商、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等其他企业采购当事人进行培训。二是培训对象“老面孔”。如在对采购人的培训上,每次来的都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未对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具体物品采购的办公室主任、总务人员等直接经办人进行培训,再如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上,每次参加培训的人员,也大多是一些财会出生的工作人员,对其机构负责人培训少,对专业技术人员即专家评委的培训更少。三是培训对象滥竽充数。明明本次培训的对象是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而来的人员大多是一般人员,甚至于有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来的是临时人员,更严重的是这些人员素质不高,不是学习的内容打折扣,就是回单位后,不向负责人原原本本的汇报培训内容,以致于这些单位至今都不清楚一些新的企业采购政策,如不清楚企业强制采购政策,更不清楚该政策所包括的范围,仍然我行我素,违背“强采政策”规定,采购不属于实施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而采购原使用的一般物品,以致于违反企业采购规定的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呈上升趋势。

  培训内容不规范。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企业采购培训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不规范的现象。一种现象是培训内容陈旧。年年培训的内容就是《企业采购法》。当然,我们不是说培训《企业采购法》不好,问题是不能把企业采购培训仅仅局限在培训《企业采购法》上,要把培训《企业采购法》与其相配套的法规、政策的培训紧密结合在一起,要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法规、政策的培训紧密结合在一起,如《企业采购法》实施后,财政部每年都出台一些相配套的新文件,而这些文件规定在不少地方始终未纳入企业采购培训的内容,以致于一些采购人至今都不清楚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有何区别,如何选择;一些企业采购供应商不知道如何投诉,不清楚《环境标志产品企业采购实施意见》等等。另一种现象是培训内容片面。似乎企业采购培训内容,只有一种,就是企业采购的法律、法规,其它没有了,这是片面的,企业采购培训的内容,还包括企业采购职业道德知识、采购业务知识,以及与企业采购紧密相连的经济知识,如市场竞争知识,有关商品的技术、规格、型号、售后服务等知识、还有经常运用到的具体主要企业采购物品的知识,如建设工程、机电设备、现代化办公设备等方面专业知识。正由于在企业采购培训中,缺乏对上述企业采购职业道德知识、采购业务知识,商品业务等知识的培训,不少企业采购中心的同志,业务素质得不到提高,仍停留在当初的水平上,以致于一些已参加企业采购工作多年的老同志,至今也不能独立制作招标书。不能独立主持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采购等。由此可见,培训内容不规范已严重影响了一些地区的企业采购工作,

  培训方式不规范。一种情形是培训方式单一。就是一些企业采购管理机构只用开会这种方式进行培训,除此以外,就没有培训方式了,而且又表现为:形式单一、程序单一,整个培训就是读文件或读教材,或由讲课人一个人包场,不联系实际讲解,不穿插放映以案说法的电视或录像片,不安排现场解答等等。其结果不仅难以达到培训企业采购知识的效果,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影响了举办单位的声誉。第二种情形是培训“抓大放小”,只对规模大的单位进行培训,规模小的单位则是靠边站。以致于使他们感到一种失落感,失去改进企业采购工作的热心和动力,致使这些小单位企业采购工作进步很小甚至停滞不前。第三种情形是培训不分层次进行,象“煮大锅粥”,小学生都要分个一二三年级,企业采购培训也一样,要根据不同水平和不同程度分级别进行,这样才能达到最佳学习效果。

  培训管理不规范。只顾片面完成培训任务,不顾培训质量,是当前企业采购培训管理不规范的突出表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将全年的培训任务集中在一个半天或两个半天内完成,而不顾培训内容能不能讲解完;二是参培率不高,每次培训班的实到人员只有60%左右,甚至还更少,其中还有的是替代的,事后既不究其原因,又不进行补课;三是培训纪律松弛,一方面参训人员迟到早退无人管,上课说话也不问,并经常出现台下的声音高于台上声音的情况;另一方面,该发放培训资料的也不发放培训资料,加之有的授课人准备不充分,经常走题,弄得听课人不愿听;四是培训后该考试的也不进行考试,该考核的也不进行考核,以至于培训效果越来越差,有的地区还是在《企业采购法》刚刚颁布时进行过培训,近年来,从未进行企业采购培训,致使企业采购培训工作名存实亡。所以,我们必须坚决克服培训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治理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应当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从重点加强两类人员培训上解决培训对象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明确两个培训重点。即把对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培训,把对广大企业采购干部的培训,作为全年企业采购培训工作的重点。二是制订《企业采购培训计划》,对每期参加的培训对象应进行具体明确,以改变培训对象“老面孔”现象;三是强化对培训对象的管理。一方面通知要到位,如举办综合性企业采购法规的培训,应通知所有的企业采购当事人参加,并直接通知到具体人;另一方面,对来培训的滥竽充数人员,要将其劝退出培训班,并及时替换应出席人员,同时对无故不参加的培训对象,要进行批评教育,要采取暂缓财政拨款事项等强制手段,使其改正,以改变培训对象不到位的问题;四是建立培训对象管理库。对每次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要登记造册进入管理库,以实现对培训对象的长效管理。

  从完善培训内容上解决培训内容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统一制定规范的培训教材,以从根本上解决培训教材内容不规范的问题。财政部要尽快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分别编制出适用于企业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的统一培训教材。二是每年都要更新和充实企业采购培训内容,特别是一些指导全局性工作的新内容,切不可遗漏掉。如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和《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国办发〔2009〕48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九个部委发出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保证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这三个对指导当前工作很有代表性的文件,就要充实到今年的企业采购培训内容中。三是要为地方企业采购管理机构培养具有企业采购专业知识的师资,以解决当前企业采购培训工作缺乏师资的问题。四是明确市以上各级企业采购管理机构必须开展企业采购系列知识培训,以解决县级企业采购管理机构自身在掌握企业采购知识上有空白点的问题。

  从健全培训方式上解决培训方式不规范的问题。就是要按照先进地区的做法,在健全企业采购培训方式上做到多样化、生动化。即除会议式培训外,还要开展:①现场式培训,就是利用采购活动现场进行培训,如利用某次进行的比较规范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实际活动,将一部分采购人、企业采购供应商及代理机构等召集到采购现场,然后依据活动开展的先后顺序进行有关竞争性谈判方式知识的培训;②观摩式培训,就是通过组织对某些实物的展览来进行企业采购知识培训的一种方式。如培训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怎么样制定内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怎么样编制企业采购文件,就可将一些好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制定的企业采购管理制度、企业采购文件集中起来,然后组织相关培训人员参观学习,从而达到培训的目的。③活动式培训,就是通过组织某种喜闻乐见的有意义的活动,进行培训。如在“五一节”或“国庆节”前夕,举办迎五一,或迎国庆,学企业采购知识文娱晚会,或举办企业采购知识竞赛等,从而达到培训企业采购知识的目的。④实行分层次培训,就是要根据不同水平和不同程度分别对不同层次的人员进行培训。如对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就要分别对采购项目负责人和一般采购人员进行两个不同知识层次的培训。⑤开展不同方式的培训。如实施上岗培训方式,资格认证培训方式,就是对企业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对企业采购供应商进行招标市场准入的知识培训等,同时,在培训时,要坚决杜绝“抓大放小”现象。上述这些培训方式也都是当前一些地方企业采购管理部门未开展或很少开展过的,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还必须学会和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培训,也只有这样,才能尽快实现普及和提高企业采购干部专业知识的目标任务。

  从提高培训管理水平上解决培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首先,从思想上重视培训质量管理。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每年都应对当年的培训工作任务进行周密计划和部署,该进行几次培训,就进行几次,切不可不培训,或进行半天的应付式培训。其次,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要充分运用财政职能,使各参训对象如期参加培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采购人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该暂缓停止企业采购项目的就要暂缓停止企业采购项目,对拒不参加培训的供应商,则要暂缓其进入企业采购市场。再次,规范培训秩序,要通过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严肃培训纪律,严禁迟到早退,严禁课上开小会,做小动作,同时选派有一定教学能力的师资担任培训教员,以确保教学效果。第四,切实加强培训质量的考核管理。一方面,该考试的必须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企业采购当事人的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另一方面,上级企业采购管理部门也要对企业采购培训工作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从而有效地促进企业采购培训质量的提高,以适应今年我国企业采购改革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