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认为,做营销的就是每天都在忽悠人,说你的产品有多好,很多时候,人们往往把营销人与骗子等同,其实这是我国营销人口碑恶化、形象模糊的表现,这是当前营销中很多不规范行为和一些伪营销造成的。这种认知边缘化的状态,是营销人的悲哀。
其实,营销人与骗子的距离并不远。当营销背离了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根本时,就会离欺骗越来越近,营销人也就逐渐沦为了骗子,因此,
一、营销人与骗子的距离并不远
市场透明度低、信息不对称的现实情况为拉近营销人与骗子的距离提供了可能的市场前提,当我们不是在产品力的提升上下功夫,而是想方设法的通过编造概念和夸大宣传去欺骗消费者以达成销售的目的时,营销人就向骗子迈进了一步。但这似乎不应该把板子全部打在营销人身上,一方面,社会的功利化成功标准造成了人的整体浮躁与急进行为,营销人在这种功利的大环境下,必然要有意无意的向骗子靠近;另一方面,市场的发展与消费者的成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素质参差不齐的营销人队伍中难免有人抵挡不住短期的利益诱惑,放弃根本的道德操守。
不规范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掩藏在营销的合理体系下,就会产生相当大的危害,直接影响市场基础和市场的良性发展,这是真正的营销人必须警惕的,因为在社会大环境与已经沦为骗子的“伪营销人”的双重同化作用下,我们与骗子的距离是如此之近,稍有不慎,就会滑向成为骗子的深渊。
二、营销人与骗子的区别
在现时的市场条件下,想明确地区分营销人与骗子并不容易,但明辨是非、去伪存真,又是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在此,我们不防以目的性、价值性作为这种区分的简单手段。从目的性上来说,营销人与骗子都具有很强的目的性,但营销人的目的在于以科学分析和合理的运作手段获得持续的利润,而骗子的目的在于利用人性的弱点以欺骗的手段获得短期性的暴利;从价值性的角度判断,营销人提供的是满足消费需求并能为客户或消费者创造实实在在价值的产品或服务,骗子则只能提供名不符实的打折价值,甚至是负价值(消费者由于受到欺骗而需要额外的付出)。
在这种区分的基础上,我们把关注的重点放在混杂在营销人队伍中的骗子身上无疑更有现实意义。当我们以一种产品作为营销活动的基础时,营销人是以市场调研、产品定位、品牌策略、公关与传播等营销手段让消费者认知、了解、消费、使用、并最终形成品牌忠诚导致重复消费,在这样的过程中,消费的利益点是真实的,即产品可作为利益的有效支撑,它有利于建立消费者对企业与品牌的信任,是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础;而骗子往往不管产品实际情况如何,凭借无中生有、夸大其词的虚假利益点诱惑消费者上当,谋取短期利益,它对市场基础造成伤害,打乱消费行为规律,使消费者逐渐失去对市场整体的信心。
三、做营销人还是做骗子?
营销活动中的骗子行为会使正常的营销走偏,会使消费者受到伤害,更会让为数众多的营销人在质疑中陷入迷茫,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一旦放弃基本社会责任或形成惯性思维、习惯,就极易造成市场整体的诚信危机,甚至把市场拖入无限期的冬季。我们必须要在营销人与骗子中做出选择。
事实上,当整个社会以金钱的多少来作为衡量成功的标准时,混杂在营销中的骗子行为就会不可避免的发生,这中间有的是无奈的选择,有的则纯粹是利益使然,而道德体系的重建需要一个过程,从骗子思维与习惯中摆脱出来却迫在眉睫,营销人必须以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战胜这些短视的诱惑,通过给客户提供独到的价值而获得社会的认同和消费者的喜爱,这是我们能够成其为营销人的前提,也是由现实状态向本来面目的一种必然回归。
骗子可以靠蒙蔽消费者一时得逞,却难以摆脱被市场抛弃的命运,更何况在市场迅速向规范化发展的今天,投机取巧结出来的常常就是苦果。真正的营销人将一往无前,在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同时得到充分的社会认同。骗子与营销人,两个层次,两种结果,你选哪一个?!
中国自古就有无商不奸的话,但这个“奸”字我们应该更多的理解为一种“术”,而不是一种“诈”。没有人希望我们在属于我们的时代留下的是急功近利的骗子般的劣迹,在拼命迎合的功利化背后我们要多些自问,是否背离了营销人的基本职业操守。对企业而言,活着确实是硬道理,但如果不择手段就显得不那么有底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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