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走光是比较吸引眼球的一个词,比如某某明星跳舞裙底走光了,某某明星穿得少胸部走光了,其点击率马上会直线上升,走光正好满足了人们的猎奇和窥探心理,极大地吸引了人们的眼球。笔者无意在此探讨明星走光,也反对以明星走光为噱头的报道,笔者认为,走光可以作为一种传播方法在营销策划中进行运用,实可以收到奇效,为了易记就把它叫作“走光传播法”吧。
笔者认为,走光传播不同于整合营销传播,而是对整合营销传播的补缺,整合营销传播讲究的是对营销资源的整合运用,而走光传播是一种出奇制胜的传播方式,是一种以点突破的传播方式,是一种聚焦式的传播方式,其突出特点就在于对“四个一”的把握,即把握一种需求,创造一个亮点,组合一种传播,激发一种效应,从而实现品牌或产品“走光”的奇效。
把握一种需求
明星走光之所以能吸引眼球,正是极大的满足了某些人窥视的心理需求,因此走光传播必须根据产品的定位把握一种消费需求,而且是特定和唯一的。
创造一个亮点
走光传播必须创造一个亮点,也就是“光”,而且这个亮点必须与消费需求相吻合,它也许是产品的“裙底”,也许是产品的“胸部”,但对消费者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这个“光”就是产品的差异化卖点,是产品的特色化优势,能抓住消费者的眼球和欲望。因此走光传播决不能全露,而是只露一点,要制造神秘感和新鲜感。
组合一种传播
走光如何实现“走”呢,就成为传播的关键,如何恰当的把“光”走出去,制造出“裙底一现”的聚焦效应,就需要对媒介传播方式进行有效的组合,媒介的选择必须能够实现与消费者进行近距离直接沟通的媒体,在与消费者有意无意的接触中巧妙的实现走光。如召开新闻发布会,吐露一些消息,让媒体制造一些走光点。
激发一种效应
走光传播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一种聚焦传播效应,所有传播方式和手段都是为了实现“走光”,在走光的瞬间实现对消费者内心需求的激发,获得消费者的共鸣。
走光传播是一种新闻聚焦式的传播方式,很多行业已在有意识的使用,特别是在影视娱乐界,如拍摄某部大片,在拍摄期间总是有意无意透露一些消息,制造一些走光效应,吊足了人们的胃口。
走光传播是对“我告诉你”这种传播方式的颠覆,它巧妙的利用了人们的心理,进行“我有,让你来发现“的传播,满足了人们主动探求的欲望,因此其效果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