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公布的中,再次出现“瘦肉精”的身影。通告显示,哈尔滨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里脊肉和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森顺恒发前臀尖检出禁用兽药沙丁胺醇(瘦肉精的一种)。
森顺恒发的涉事猪肉,是在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分店检出的。工商资料显示,森顺恒发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仅100万元。根据通告中显示的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以及工商登记提供的注册地址都进行了探访,却只看到位于农贸市场的两个露天摊位。
地处哈尔滨的沃尔玛分店,为什么会选择森顺恒发这家远在北京的商贸公司作为生鲜供应商?对此,上述沃尔玛哈尔滨友谊路店行政部负责人表示,沃尔玛分店的供应商都是总部采购部门统一选定的,有关这个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分店不清楚。
沃尔玛中国方面称,对于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不合格猪肉商品的相关事项,公司非常重视,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并会根据调查结果采取进一步行动。据初步了解,该供应商目前没有向北京市场供货。对于更进一步的关于该供应商的情况和资质问题,沃尔玛中国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在调查中。
资深零售专家表示,像沃尔玛这样的大型零售超市,对供应商的选择应该是比较严格的,都会有资质证明等各方面严格的要求,特别是生鲜类的商品供应商。
对于大型零售超市而言,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制度方面应该没有问题,问题可能出在制度的执行层面,一方面是供应商或许提供了假的资质证明,而公司在相关审核环节未能发现;另一方面,也不排除采购及审批环节的腐败问题,这个环节有很多的人为因素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