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魅力是关于领导魅力观和领导魅力方法论的理论,这种领导魅力观和方法论不是各种具体的领导力理论的原则、原理和方法,而是对之进行哲学的概括和提炼所形成的关于领导的根本看法和总的观点。概括地讲,领导魅力所研究的是:“一个主要矛盾,两个基本问题”。
所谓“一个主要矛盾”就是领导魅力主体与领导魅力客体的矛盾。领导魅力中所研究的一切问题都是围绕着这一主要矛盾而展开的,都是这一主要矛盾的各个层次、各个侧面的不同表现。领导魅力活动是以人类社会实践为基础的。
当我们以领导魅力哲学活动作为对象,以哲学的高度进行研究时,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谁在领导魅力哲学?对谁实施领导魅力哲学?这就是领导魅力哲学的主体和领导魅力哲学的客体问题,它们构成了领导魅力哲学活动系统的结构的两极,缺少其中的任何一级,都不可能构成领导魅力哲学的结构系统,都不可能产生领导魅力哲学的活动和职能。
领导魅力主体与领导魅力客体的关系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直接的关系,其中有着许多中介和中介环节。在领导魅力活动中,领导魅力主体现实地认识和变革领导魅力客体,从而达到主体预定的目标。领导魅力所产生的各种职能则是领导魅力主体和领导哲学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和表现。
所谓领导魅力预侧、领导魅力计划、领导魅力决策等,都是以领导魅力主体对领导魅力客体的反映为中心的认识活动;领导魅力的指挥、组织、协调、控制等,却是以领导魅力主体对领导魅力客体的变革为中心的实践活动;而所有这些活动又贯穿着领导魅力主体对领导魅力客体的价值评价活动,并以决策为中心来解决领导主体与领导客体的矛盾。
可见,没有领导魅力主体或领导客体,就没有它们之间的矛盾,而没有这个矛盾,也就没有一切领导魅力关系、领导职能及领导活动。但是,领导魅力主体和领导魅力客体的矛盾,又是在现实的领导魅力活动的过程中形成和表现出来的,离开了领导魅力活动及其运动过程,也就无所谓领导主体、领导魅力客体以及它们之间的各种关系。
因此,考察领导魅力主体和领导哲学客体的矛盾,考察这一矛盾通过一定中介而发生的各种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过程,考察这一矛盾现实运动中所形成的各种认识、实践和评价关系,就构成了整个领导研究的构架。
所谓“两个基本问题”,也就是组织与个人和组织与环境的问题。这两个基本问题是领导主体和领导哲学客体这一主要矛盾的集中表现和进一步展开。领导活动是人的活动,是对于人的活动;领导的主体是人,领导魅力的客体主要也是人。
领导的一切职能都是通过人实现的,人是一切领导魅力问题的中心。领导主体和领导客体的矛盾就集中地表现为领导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特定关系,而这种关系就进一步展开为组织与个人的关系和组织与环境的关系。
领导魅力具有以下这些特征:
1.领导魅力主要关注领导的价值性。
领导魅力哲学经常被看成是哲学、伦理学或者政治伦理学思想体系的一个方面。领导魅力哲学探讨的是领导魅力哲学的价值和价值之源的问题,领导魅力哲学是人文性的,它是领导魅力哲学的文化意义,由此,领导魅力哲学主要的不是寻求现实领导魅力哲学规律的实证科学,而是对于领导魅力哲学意义的持久探索。
领导魅力哲学的价值性特征意味着领导魅力哲学有一种反映现实的或者超越现实的性质,它可以是理想主义的反映,包括人类理想的领导魅力哲学模式的设想和论证,也有着不同于经验科学的真理性的评判标准。
领导魅力哲学不仅注重领导魅力哲学的目标,关注目标的价值性,而且还注重领导魅力哲学实践的价值性,也就是说不仅重视领导魅力哲学目标方向的正确性,而且关注领导魅力哲学方法、领导魅力哲学技术、领导魅力哲学手段的科学性、人文性。可以说,领导魅力哲学就是以领导魅力哲学价值为研究核心的学科。
2.领导魅力哲学具有高度的抽象性。
领导魅力的研究对象主要是领导魅力哲学的观念与精神,这并不意味着领导魅力哲学不关涉经验事实,但它主要不是描述事实,而是在一定的价值判断基础上,对领导魅力哲学事实作出评价。
在观念特性上,领导魅力哲学是较为“纯粹”的观念形态,是观念、思想的系统化、理论化,它可以是一种导向和规范,可以是一种批判,它具有超越现实的影响力。
领导魅力哲学与其他领导魅力哲学观念、领导魅力哲学思想之不同,在于它的抽象程度最高,它主要讨论较高抽象程度的概念和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领导魅力哲学只是某种最高的或者具有某种终极性的知识,它主要是价值性的知识,而并非无所不包的知识体系。
3.领导魅力哲学探讨的主要是规范性命题。
领导魅力哲学关心的是目标和价值观念,它是对于人类领导魅力哲学活动的意义和基本价值的评价体系的,它是关于领导魅力哲学活动的一般准则和导向的知识。在对于领导魅力哲学问题的讨论中,它采用的是应然的规范性命题,而与实然命题相区别。
在研究领导魅力哲学的规范性时,需要指出的是,领导魅力哲学的规范性命题有着与领导魅力哲学事实相区别的意义,换句话说,领导魅力哲学的真理性同领导魅力哲学现实的事实性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它的真理性在规范范围内具有意义。
另一方面,领导魅力哲学的命题又具有社会功能,但此功能的实现具有某种超现实性,也就是说,它的规范意义与法律、道德的规范意义有所不同,主要体现为倡导和引导而不具有强制性。
4.领导魅力特别关注合法性问题。
领导魅力是领导魅力思想的出发点和基础,是人们对于领导魅力价值、领导魅力活动普遍意义的探索和追求以及对政治秩序合理性的论证,因而它的价值和规范的特性,就成为领导魅力的主要构成部分。合法性问题是领导魅力具有悠久传统并且历久弥新的主要问题。
合法性的问题是与领导魅力现象伴随而来的。一般地说,它是关系到领导魅力关系和行为的正当性的取向和信念。在传统的西方的政治文化中,它被称之为正义。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则常常以道、道理、天理、德政、公道等来表现。
合法性不仅来自对制度和程序层面的信任,更重要的是在制度和程序背后的道德共识的信念。合法性是领导魅力的重要问题,这是由于领导魅力在人类政治行为和政治关系中的中心地位所决定的。
领导魅力的合法性必然建基于一定领导魅力基础上的价值与信仰,另一方面,领导魅力既可以成为领导魅力合法性的依据,也可以成为对现实领导魅力的批判,甚至起到某种颠覆性的作用,领导魅力反映了人们对于领导魅力合法性问题的持续探寻。
5.领导魅力具有意识形态性。
领导魅力由于具有上述特征,它不可避免地具有意识形态性。
一般地说,意识形态是思想和观念在人类社会中的支配作用的问题,思想和观念是人类认识的产物,但是思想和观念产生后反过来成为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的统治者和认识的支配者,思想和观念体系对人的统治和支配,就是意识形态现象。
意识形态只是观念性的文化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文化的辩护的、辩解的方面,是文化上积极关心建立和保卫信仰和价值的模式。
从社会功能上说,意识形态又是一个实践的概念,意识形态从性质上具有社会实践的功能,它可以是国家和社会统一的思想基础,也可以作为社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思想基础参与社会的冲突。领导魅力一般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所倡导和宣扬的价值观念和精神。
领导魅力问题,作为管理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多有探讨。然而,从当今研究现状来看,作为主流的现代西方领导魅力学更多地停留在科学和技术层面。这种对管理的“科学”方面的过多强调,导致了管理实践的机械化:基层员工们为了谋生而工作,却不一定能认同公司;管理者除了牟利没有更高的企业和生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