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宁讲师观点 / 企业管理培训 / 想留住员工,企业40名员工遭遇“无期培训”

想留住员工,企业40名员工遭遇“无期培训”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8日 企业管理培训

每个工作日上午签到,然后观看两个半小时的安全教育录像培训,领取每月664元的待岗工资,你能坚持到几天?为了不因“被辞职”而失去补偿金,广西玉林市一家企业的40名待岗员工在周而复始的培训中,仍有9人坚持接受培训。

据员工们介绍,从今年6月1日开始,公司事先没征求他们意见,就通知他们待岗,工资待遇也变了。李先生是负责仓管的员工,工作了六七年。他原来每个月有1900元左右的工资,被待岗后开始只能领每月500元的工资,后来提到664元。

在公司工作了8年的杨先生介绍,待岗培训刚开始第一周,公司只要求他们每周星期五签到一次,后来改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时到中午12时签到,缺签一次视为旷工一天,累计15次,则视为自动辞职,且一分钱也不补偿。待岗人员,刚开始时有三四十人,近3个月来,很多人或因无法忍受或因累计缺签15次,有的自动走人,有的被通知办理辞职手续,最后只剩9人坚持。

对待岗培训,员工们认为这不是提高业务技能,公司真正目的是“要逼走我们这些人,不想赔偿”。他们说,公司出现经营困难,他们也能理解,作为老员工,即使裁员,也应依法给予补偿。

那么为何该公司宁可发放待岗工资,也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呢?待岗人员们算了一笔账:以杨先生工作了8年为例,他正常月工资是2300元左右,如果公司在裁员时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就应该依照给予他经济补偿。按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他应获得补偿的金额为1.8万元左右。

而如将杨先生列入待岗培训,哪怕待岗工资加上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每月公司只需支付1200元左右。杨先生要煎熬培训一年半才能得到补偿金的数额。至于其他无法坚持而“被辞职”的员工,就不会得到补偿,公司付出的成本会更少。

针对员工的待岗问题,该公司声称专门出台了该办法规定,拒绝填写、或拒绝待岗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不接受公司安排工作的,“视同其本人自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放弃有关补偿”;待岗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要“随传随到”;待岗期间“出省、出境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待岗期间,如因员工违反而造成劳资纠纷的,由员工承担所有责任。

对于待岗管理问题,曾有几名员工代表到该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争议仲裁院反映过。据该仲裁院院长介绍,员工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待岗时间到底多长不明确,发放的待岗生活费太低,还每天要签到。而公司的意见是,他们也想留住老员工,待岗是让他们休息一下,什么时候开工,再让他们上班。

这样的规定是否损害劳动者的利益,要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来确定。企业虽然可制定内部的管理办法,但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以免除自己义务,加重劳动者负担的设想,只能是一种“单相思”。

这次待岗人员共40人。对于为何想裁员却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选择待岗的问题,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目的是想千方百计留住员工,尽量想稳定人员。这次待岗人员的数额也是有限度的,占公司员工数量的大概10%。他说,应该下达待岗40%指标的,但都下不了这个决心。他们曾动员这些待岗人员去公司的销售岗位、下属的子公司—农机公司,但员工不愿意去。

公司的良苦用心,并不得到待岗人员的理解和认可。已经因为缺签到15次,而被通知办理辞职手续的陈某表示这样的培训待岗“是在敷衍人”。今年8月中旬办理辞职后,他没有得到补偿,但被告知会有1900元左右的保险费用,目前尚未到账。而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黎局长也表示由于此前劳动监察部门没有接到该公司员工的投诉,获悉此情况后,将安排监察人员进行调查。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