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是生产力诸因素中最积极、最活跃,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它被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就是一个人力资源的获取、整合、保持激励、控制调整及开发的过程,因此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是人力资源配置上的一大举措。为全面摸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状况和存在风险隐患,住建部正在全国各地调研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是调研组关注的重点之一。
从初步调研的情况来看,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存在较大差异,有待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 住房公积金缴纳在不同行业、企业之间差异较大,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缴存比例普遍偏低。因此,企业培训师吉宁博士认为,现行的是缺乏刚性约束的,这也导致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多存在逃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现实情况。来或将对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作出更加刚性的规定,以最大限度扩大缴纳范围。
根据调查,各地在住房公积金缴纳的覆盖范围存在较大差异。全国住房公积金覆盖率约为82%,诸如北京等发达城市的覆盖率高达98%,与此同时,部分地方覆盖率不到60%。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非公有制企业覆盖范围较低。
而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是9100余万人,其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人数为6100多万,也就是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体。而广大非公企业中,缴纳的比例不足20%。
实际上,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都应该在制度的覆盖范围之内。然而,实践中,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还是约束大型国有企业,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比较弱。
企业培训师吉宁博士认为,一方面,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列入工资,必定会增加企业产品中的工资成本,部分企业缴纳的积极性很小;另一方面,部分中小型企业规模小,人员流动性大,职工工资标准不稳定,这就从客观上造成了公积金制度在中小企业职工中建立与推行难。
而更为重要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身存在问题,法律支撑体系薄弱,强制力不足,对违反条例的行为缺乏刚性约束。例如,根据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可是这样操作起来是有一定难度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事业单位,并不能成为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主体。而且,并未规定投诉、调解、仲裁等缓冲措施及其程序,对处罚和强制执行措施也没有规定实施程序,实际上制约了的有效实施。
目前,住建部已经开始部署研究、探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做出更加刚性规定”的可能性,以便改变目前公积金主要覆盖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公务员的局面。住建部已经把包括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保障覆盖面在内的多个方向,作为未来住房公积金改革的主要方向。
调研组在各地调研时,多次组织座谈会听取来自政府、企业、缴存及非缴存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并给于建议。但是,在条例修订上,是否通过强制缴存方式实现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的扩大尚存争议,这也不是住建部一个部门能够决定的问题。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人才为组织所用,要实现这一点,企业就应该深化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为员工缴纳公积金,也是一种激励机制的投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遏制人才流失,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价值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