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就绩效考核与薪酬两者之间关系而言,通过绩效考核解决薪酬激励不足有些本末倒置,一个良好运行绩效考核体系应该具备以下管理条件。如何通过绩效考核来解决目前薪酬激励不足的问题?
首先是企业存在明确的价值取向和目标,既然绩效考核体系的根本出发点是实现组织目标,那么很显然的前提条件就是企业要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其次,既然员工的职责履行情况是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那么很显然的前提条件是员工的职责是明确的。职责明确不仅是绩效考核的前提,也是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然而很多企业显然也不具备这一条件,尤其是很多的民营企业,规模快速膨胀的过程并没有建立起一套规范的管理体系,“因人设岗”“多头领导”“越级指挥”的现象比比皆是。
既然经理人是绩效考核的直接责任者,那么很显然的前提条件是经理人存在客观评价下级工作绩效的动机,也就是说要敢于肩负起一个经理人的基本职责。然而,这样的前提条件是否具备,对于很多企业依然是打问号。尤其是在很多传统的国企,当经理人知道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到员工的收入和任免,就自然不自然的把表现欠佳的下级也给予一个不错的考核结果,而表现出色的下级的考核结果也没有脱颖而出,“息事宁人”是很多经理人的基本管理哲学,万一不小心因为绩效考核得罪了哪个下级,谁知道会给自己惹出多大的麻烦?
企业高管人员总是抱怨自己没有时间过问绩效考核的事情,不会有意识监督下级经理人在执行绩效考核时是否尽责,对于考核结果的审核或者审批从来都是走走过场。这样的企业,绩效考核最后流于形式奇怪吗?一点都不奇怪。怪人力资源部没有尽责吗?不公平!怪咨询公司设计的方案不科学吗?不讲道理!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既然任何一项管理都需要支付成本,那么是否值得投入成本进行管理在于该项管理获得的效益是否高于所投入的成本。绩效考核是否值得花大力气去推行在于绩效考核能否带来足够多的效益?很多企业经理人为此感到困惑,因为对于绩效考核的投入和付出是实实在在的,但是绩效考核所带来的效益是个未知数,而且如何准确计量绩效考核所带来的效益也是一个难题。
员工绩效结果对于整个组织的绩效结果实现起着决定性作用。要保证员工的绩效结果符合当初绩效计划的期望,就必须设计能够保证员工绩效计划落地的利益分配机制。所以,在设计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时,首先必须抓住员工层面的绩效奖金设计,然后才是部门负责人的绩效奖金设计。其中,越是靠近一线、离外部客户越近的员工,其绩效奖金设计的优先性就越应该往前排。
员工对于绩效考核结果表示关注最主要原因在于他们期望自己的工作结果能够在薪酬或者职业发展上得到回报,所以企业现有的薪酬水平或者职业机会对于被考核者来说是有吸引力的是有效绩效考核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