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宁讲师观点 / 人力资源管理培训 / 绩效考核申诉受理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申诉受理管理办法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8日 人力资源管理培训

绩效考核申诉受理管理办法。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申诉。薪酬考核领导小组是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机构。人事行政部是薪酬考核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一般申诉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调查协调,提出建议。

第一条 提交申诉

员工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第二条 申诉受理

(一)人事行政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二)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人事行政部对员工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员工直接上级、共同上级进行协调、沟通。不能协调的,上报薪酬与考核领导小组处理。

(三)申诉处理答复:

申诉处理答复:人事行政部应在接到申诉申请书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申诉人;人事行政部不能解决的申诉,应及时上报薪酬与考核领导小组处理,并将进展情况告知申诉人。薪酬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诉处理记录后,一周内必须就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