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企业得到科学发展及其对社会的贡献得到实现、保证的基础上,企业员工的工资水平应得到相应提升。
衡量一个企业是否扎实、高效地开展好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有三个明显的标志,那就是:1、企业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企业在与其生存、发展环境建立和保持了和谐关系的前提下,明显地拉动、促进了企业的发展。2、企业的发展对社会的稳定、对行业的贡献、对用户的服务,得到明显的增强。3、在实现了这两个“明显”标志后,企业员工的工资水平相应或同步地得到明显地增加,企业的发展成果惠及到本企业的员工身上,而且,企业员工因为工资增加、惠及到了企业的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能力,继而去惠及更多的社会发展成果。
二、企业的工资水平,要与这个企业对社会资源、自然资源的占有,及其对社会的贡献相适应。
企业员工的工资水平并不是提升得越快、越高,就是科学发展。要制定科学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市场行情。
三、企业能否编制和实施科学、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是检验企业能否科学发展的“晴雨表”。
“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要动员员工投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员工在本职岗位上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科学、公平的认可的唯一依据,是企业的工资制度。“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是科学的人才观,一个企业如果没有科学的人才观,就不可能实践好科学发展观;不管是什么观,最后都要落到物质实体上,对于企业来讲,直接体现科学的人才观的仍是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