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宁讲师观点 / 企业培训案例 / 企业培训案例:现代企业的法、理、情

企业培训案例:现代企业的法、理、情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8日 企业培训案例

在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融入世界经济大潮的背景下,人情和利害观念过度地涉入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将严重影响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甚至贻误中国社会市场经济、法制环境建设的进程。但是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要处理好情、理、法的关系非常困难,需要克服种种观念和习惯上的桎梏。平安成立20多年来一直为这三者的关系苦苦琢磨和调试着,在不平衡中寻求平衡,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与文化。我认为,现代企业要讲情理法,但要明确判断孰先孰后,坚持法第一、理第二、情第三。
  首先,我们认同商业伦理中有柔性的东西,有感情的因素在。人与人之间,难免有个远近亲疏,这是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平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业务越来越复杂,分工也越来越细,更需要不同技能、不同背景和风格的人一起合作完成任务。平安司训中有一句“同事相处,友爱尊重”,就是要倡导“友爱尊重”的同事情谊。同事之间在工作生活中同甘共苦后缔结的友情,我们非常珍视,这种隐性的文化引导得好,可以让同事之间工作配合默契,优势互补,更好地促进任务达成。公司也经常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管理培训、拓展、联谊活动,培养和深化同事间的友谊与合作默契,这些情谊带到工作项目中,又转化成为企业绵绵不绝的前进动力。
  与此同时,当个人感情与公司的制度、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比如绩效考核、KPI指标检视乃至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面对与自己关系很好的同事,就应该铁面无私,一切以规矩为先、制度为上。
  而当某些行为越过了制度,侵害到法律权威的时候,那就丝毫不能宽恕,坚决依法办事。法律是经营的底线。我们对法律的态度是,不仅要严格谨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要比守法还要严格一层,就是我们这些年一直倡导的“守法+1”。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地经营。
  所以,情、理、法三个字,法为基础,是底线,不得有丝毫逾越,否则事业基础就会崩塌;理为支撑,是企业经营的骨架,容不得侵蚀,否则不能成就大业;情为连接,是企业管理经营必要的柔顺机制,帮助公司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可以清晰地判断出,当情理法发生冲突的时候,法第一、理第二、情第三。
  我自己也会面对这方面的一些冲突。比如一些创业初期就加盟平安,和我一起打拼的老同事、老朋友,大家20多年风风雨雨,相互支撑着走过来,非常不容易,彼此之间很有感情。其中有一个做到了分公司的一把手,但我们在年度稽核审计的时候,发现他做了很多违规的业务,还好没有触犯法律,但按照公司的规矩,必须降级。他非常苦闷地找到我,说他在平安辛苦工作了十几年,做了不少贡献,希望可以将功补过,免于降级。他希望我能够给稽核部门打招呼,给子公司的负责人打招呼,让他保留一定的位置。虽然于心不忍,但我还是没有打任何招呼。我告诉他,平安感谢他过去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但功过不能相抵;我也耐心地劝导他,希望他自己能认识到问题的根源,振作精神,重新起步。
  尽管我严格按照制度处理了这件事,但心里还是一直为此留着一丝愧疚。虽然有点不讲情,但平安作为数十万员工安身立命的家园,要成立宏大的事业,要成为国际领先的综合金融集团,个别人的情又怎能和这样的大“情”相比呢?
  所以,法、理、情并不存在必然的冲突。制度、法规是集体和公众利益的集中体现,是更高层次的“情”。认识三者辩证统一的关系,坚持先法、后理、再情,才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进步。正是由于各级管理干部的身体力行,我们形成了很好的文化,正确处理好了法、理、情三者的关系,确保了平安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