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讲法理情,中国人讲情理法,所以西方人主张法制,中国人主张人制。
人制就是人说了算,法制就是以法律为准绳,这两个概念在中国这个社会人人都熟悉。人制与法制是一对格格不入的死对头,有你没我,有我没你,但又总是不时地出现在现实社会之中,以至于大到中央高层首长、低到田间农民伯伯,都会展开各种评价,用人制化的情绪抨击人制、用人制化的思想维护法制。企业管理也不例外,总是在人制与法制之间游走和权衡。
是法制好还是人制好呢?这可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无论是西方人还是中国人,内心都有一个“得不到的、做不到的,都相对会比自己拥有的好”的情结,所以,当今的西方管理中也揉进了不少人制的情感因素,当今的中国人就拼命追求法制,这对中国社会是利是弊也莫衷一是。因为你说人制好,没有权势的总是被别人制裁、自己又制裁不了别人,显然不公平;你说法制好,可是我们都是中国人,内心的基因都是人制的基因,非要用法制进行改造,显然会变得四不象,到时候人制没有搞好、法制也没有搞好。
除了历史文化的原因之外,还有什么因素或者逻辑在决定着人们的人制与法制呢?我觉得可以从权利与法律(宪法与制度)的关系上来判断。如果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就要为法律服务,这个时候就必然是法制;如果法律是权利制造的,法律就要为权利服务,这个时候就必然是人制。我们的社会恰恰是后者,国家也是一朝君子一朝臣一代法,缺少连续性,都是人说了算,地方政府、企业也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们国家的企业流行的是人制,我看有历史渊源、有文化需求、是基因显现,就合理合法了,无可挑剔。
为什么法律(制度)会被当权者牵着鼻子跑呢?从国家层面来说,这是由于国家欠缺信仰,也就失去了宪法大纲,不像美国的当权派就干脆抓住基督教成为国教,政教合一的威力多么的大啊!中国有个共产主义的信仰,有共产党纲领,本来是好事,但是现在已经被搞得面目全非了,党纲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使命就是消灭私有制与剥削,而现在做的经济方向恰恰是培养私有制与剥削,显然很矛盾嘛,我倒不是说这样不好,就是要说我们做事情没有法制的基础与行动最高纲领,连最高纲领都可以抛弃、连信仰都可以抛弃,你又能指望会有什么样的法律能延续呢?从企业层面来说,这是由于企业缺乏使命感与责任感的原因,也就是说,没有健全的企业文化指引企业,不像华为这样的企业,再换谁去做领导都必须得延续,因为文化已经像血液一样流淌在员工的身心,中国的很多企业的老板本身就没有使命感与责任感,你又怎么可能指望企业能有使命感与责任感呢?既然没有,所以企业文化就是宣传口号,说的不做,做的不说,形式主义居多,老板就是文化,中层就是制度,所以到处都是人制化管理横行。
我们究竟要不要法制?要不要坚持人制?我的观点是,在治理企业的时候,要法制,坚持法理情的顺序,必定企业这样的概念和组织模式都是从西方引进的,就参考西方的管理模式吧。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企业里的人还是中国人,所以我们不能一味地坚持法制,那样的结果就会出现“法不责众”而无可奈何的不可收拾的局面,所以,在出现冲突的时候,我们就坚持情理法的顺序来进行化解。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法制,但我们不能摒弃人制,因为我们是中国人。
企业培训案例:中国企业之“情理法”
2015年12月8日 企业培训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