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老板跑路”,成为近期最热的话题之一。人们关注着、议论着、反思着,但大多都对这一现象中的不合逻辑之处熟视无睹——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跑路?个人欠债,跑路尚有逻辑可循;企业欠债,为什么企业主一定要跑路?
依法理来讲,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无法偿还欠债时,“破产”是最后一条路,但“破产”和“老板跑路”,怎会有必然联系?
可是温州的老板们一定要跑。也许在他们看来,可选择的办法只有跑路。这个选择似乎与那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台词无比契合。这个“只有跑路”的选择,更映射出中国中小民营企业的尴尬处境:江湖还是那个江湖;江湖的环境改变实在太慢;江湖人说话办事,还得依着江湖的路子。
1980年,19岁的章华妹从温州鼓楼工商所领到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那之后的30年时间,民营经济成为中国经济版图上一个庞大的群体。30年间,温州被反复称赞为一个“奇迹”。它是所有胼手胝足从田野中走来、辛苦创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们的标杆和代表。另一方面,这些具有强烈个人英雄色彩的私营企业主们,却用了30年时间也未能摆脱“身在江湖”的处境。
在这个江湖,企业的成败由企业主一个人背负;在这个江湖,企业和企业主被视作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在这个江湖,借钱还债讨账也都还是以江湖的方式来进行。这里上演着一种另类的“以人为本”——在社会生活中,这几乎已经是植根于我们骨髓的一种认知。
与法理相悖的状况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发生。如果伯克希尔·哈撒韦破产,沃伦·巴菲特用不着躲起来;如果苹果破产,乔布斯也不必卖车卖房。但当温州的一个中小私营企业面临破产,它的创立者似乎只能选择跑路。
融资走的是民间借贷之路,这种方式被定义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而来的,是江湖式的暴力讨债。据报道,浙江乐清市某公司的欠账中社会上的欠账约5000万元,其中2000多万元是高利贷。担保公司将该公司董事长高某的女儿控制住,高某只好用自己将女儿换回来。
老板个人的命运,代表着整个企业的命运;老板的成败,直接决定企业的兴衰。“老板文化”是中国民营企业的成功秘笈,也是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奇短的根源。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族公司,被认为在企业治理结构上的问题“相当严重”,看上去它们仍然处于原始状态,而不是一个现代公司结构。改变,需要依靠自身努力。同时,现实环境也是问题的成因之一。
在那些跑路的温州老板中,也许有人还在遗憾自己未能尽展抱负。若是如此,想必他会暗暗羡慕:黄光裕入狱,国美却并未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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