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气逼人,许多韩国企业非法撤资,充当起了“韩跑跑”,卷走了大笔利润,留下了一大屁股债,很多工资都没结,就悄无声息的溜走了。正是“轻轻地我跑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带走了利润,留下一屁股债”。
韩企恶意逃跑不是现在才有的,早就有了,只不过没有金融危机爆发后严重,根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报道了一件恶意逃跑的事情。三年前,一家韩国皮革企业进入中国山东胶州市,在整个三年来,该公司不断增加当地银行贷款,拖欠工人工资,对房租、供应商和客户的负债也增加到最大限度。三年后的一个晚上,公司30多名韩国籍高管留下两亿人民币的债务突然消失,于是无奈之下,在年关即将来临的日子里,当地政府不得不紧急筹集百万巨资,以平息数千计中国工人的回家路费,还有他们愤怒的眼神。
留下两亿人民币的债务,就突然消失,难道我们的法律没有在此之前介入预警吗,可能是我们现在法律缺位,没有强制清算法,不能进入到审查账目。因此,我们要立即完善法律的空白,不要让此类的悲剧,因为法律的空白,遭受很大的损失。我们的招商引资部门要不能抓住洋人就是财神,还要提高门槛,有选择的去招商引资。应当知道,外商并不是都是信誉好的,也有败类,故意到我们这边来骗钱,突然人间蒸发。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只要看到外资来了就喜上眉梢,实际上我们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看看该外资是否技术含量强,资金实力雄厚,不要一看到韩资、日资等外企来了就以为是财神爷来了。可以看到许多在中国的韩资企业实际上是外强中干,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好多企业都是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高污染、高能耗的中小企业。
为什么他们之前要来中国投资呢?无外乎就是看上了过去的廉价劳动力,以及各地方政府对外资宽松的优惠政策。很多韩资实际上没啥花头,在我国境内生产制造,然后将产品销往韩国,
依靠的是剥削我国的链接劳动力成果而已,所以一旦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提高,国家对劳动者保障制度逐渐完善时,他们就逃之夭夭。当然,不是所有韩企都是这样的,但韩企确实比其他的国家非正常逃跑的多得多。
日前四部委把外资非正常撤资上升到国家高度,颁发,指出“没有清算债务和申请破产,不按合法程序而突然撤离投资地区,并且只留下厂房、设备和拖欠的工资、债务”,“如果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中国将跨国追究并诉讼,坚决维护中方合法权益”。也就是说,这些韩国企业,留下一屁股债不还,比如工人工资、银行的贷款、供货商的债务等等,拍拍屁股半夜卷起铺盖逃逸了,按着四部委的指引,应该上升到国家的高度,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给起诉了,坚决维护我们的权益。
第一,要防范韩跑跑之类的外资恶意潜逃,立即完善相关法律,让我们的监察部门有法律依据去检查。还要防止部分官员和外资勾结,给外资逃跑提供方便,分得利益。
再次,可以实施保证金制度,想来我们国家投资办企业,小规模的公司,需要一定保证金,不能随意拉个洋人就当财神拜,更不能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的任务,就不考虑后果,谁引进的,谁至少要负责一部分责任。
第三,我们国家非常需要产业升级,尽量选择那些大的信誉比较的外资来合作,他们不会因为这样恶意逃跑而自毁招牌,因为一个企业的信誉度很多是与建设品牌的成本密切相关。
第四,通过外资恶意欠工资,欠债的逃跑行为,建议管理层要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要适当提高外资的准入门槛,特别对于外资的一些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特指制造加工性企业。有关部门要严加把关。商业银行也要对外资的企业贷款严加控制,跟踪资金运行轨迹等。当地政府要对制造型外资企业更多些经营过程的关心与控制。决不能再使类似事情今后在中国大量发生。
第五,加大外交力度,对于恶意逃跑的企业,应当加大惩戒力度,否则,都效仿韩跑跑,我们岂不是当了冤大头。
轻轻地你跑了,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们也要把你追回来,填补你拉下一屁股债,还要打你几屁股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