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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的加班工资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8日 企业管理培训

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在中国人特别看重的农历新年,不得不离开自己的亲朋好友,往来穿梭于欧洲大陆。拜会、演讲、参观、接见,活动一个接着一个,旅途一程接着一程,怎一个“忙”了得,那还有多余功夫去考虑什么加班工资的区区小事。

  

如此,我在这里话说总理的加班工资,差不多要背上有损他老人家光辉形象的嫌疑。

  

嫌疑归嫌疑,话还得照说。因为我们是人民共和国,我们一直被告之享有了全世界最广泛的民主,我们是国家真正的主人。

  

公仆在外面不辞劳苦的奔波,无暇顾及自己的个人利益,我们做主人的如果也视而不见,则于情何忍?于理何在?

  

不但要说,而且要大大方方地说,要堂堂正正地说。

  

假设国家是一家公司,那么全体国民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下简称老板),全体政府官员就是老板聘请来为自己服务的员工。基于这样的假设,天才政治家克林顿要由衷地感慨:“竞选总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工作面试。”基于这样的假设,执政的共产党始终没有忘记要高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口号。

  

现在,我就权当以十三亿分之一老板的身份,来说说温总理的加班工资。

  

首先是温总理的加班工资该不该拿?

  

按法治国家的要求论,这本来不应该成为问题。只要员工加了班,老板就必须依法给员工加班工资,不给,就要受到执法机关的处罚。更何况,温总理身为国家的首席员工,在一定程度上讲,带头拿加班工资,就是带头遵守法律。

  

但我们是德治国家,我们很小就从书上知道,伟大领袖毛主席是这么的一心为公,穿补了又补的衣服;敬爱的周总理是那么的无私奉献,吃进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眼下,金融危机愈演愈烈,正是需要高风亮节大发扬的非常时刻,温总理如果也和思想觉悟一般的饮食男女一样拿加班工资,听上去就有点不是滋味。

  

温总理到底该不该拿加班工资呢?我的十三亿分之一的意见是必须拿、必须的。因为就中国而言,最需要的不是德,而是法。中国社会虽然非常非常地缺少德,但上下五千年,一向就不缺对德的强调。大人先生强调德,贩夫走卒强调德,做官先做人,做企业先做人,做事先做人,口口声声做人。倒是缺少对法的强调,对法的身体力行。温总理带头拿加班工资了,其他一切老板就不能再以无私奉献为由要求员工不拿加班工资。并且,我相信,只有温总理带头将法治的根基夯实了,中国社会的德才会一点点增加起来。

  

为了天下员工都能无障碍地拿到加班工资,温总理就必须带头拿加班工资,必须的。

  

温总理带头拿加班工资,就是实实在在的德。

  

其次是温总理的加班工资应该履行怎样的手续程序拿?

  

第一加班前要报批,确有必要时,才能加班。在企业谋生的人心里面清楚,自颁布实施以来,老板出于节省开支的需要,明显减少了员工的加班。以前,老板动辄让员工加班,如今员工想加班老板也不让。

  

春节放假七天,三天国定假,加班工资按一比三算是九天,四个星期天,按一比二算是八天,七天加班即使按常日班算也有十七天,合在一起离一个月全勤也不远了,对老板可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凭温总理的人品,当然不可能为加班工资而加班,但温总理领导下的那数以万计,良莠不齐的公务员就不好说了。见不得人的贪污受贿都做得,更不要说是名正言顺的加班工资。所以,对公务员加班一定要实行严格的报批,而且是名副其实的报批。

  

第二加班后要考核,要看加班的绩效如何,有没有达到加班的目标?员工、公务员加班,老板、国民要为之支付多出正常上班二到三倍的工资,如果没有名副其实的考核来确保加班的实效,那么、老板、国民就不是称职的老板和国民,就要破产倒闭,就要被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国际竞争淘汰。

  

说到这里,称职的国民才是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本意。

  

何为称职的国民?怎样做称职的国民?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