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已搭建起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新框架
30年来,我国中小企业政策的发展大体经历了“按所有制分头突进”、“淡化所有制差别,逐步向依企业规模确定政策过渡”、“快速搭建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新框架”三个阶段。决定上述政策发展轨迹的,是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大背景。
2002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该法明确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职责,并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是指导中小企业政策体系建设的基本法律文件。发布后,我国构建新型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的步伐明显加快。
(1)认识不断深入,政策法规逐步健全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1737.245,17.96,1.04%)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等。这些新的论断,为进一步扫清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障碍奠定了基础。
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也称“非公经济36条”)。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分工方案,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相继发布了配套文件。国务院法制办更是动员全系统力量,对160多万件涉及中小企业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共废止、修订相关规章和文件6000多件。
围绕落实贯彻和“非公经济36条”,各省(市、自治区)结合自身特点,先后出台了实施条例或实施意见。
(2)组织体系不断健全
早在1998年,国家经贸委就设置了中小企业司,这是在中央政府层面成立的专司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机构。此后,虽然中央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重组,但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能始终没有削弱,相关机构一直保存。2000年,在国家经贸委推动下,成立了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成立以后,协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等部门开展工作,为丰富、完善中小企业相关政策做了大量工作。
在地方政府层面上,有的省(市、区)成立了专司中小企业事务的中小企业局(厅),有的则在省发改委或经(贸)委内设立了专门负责中小企业工作的处。目前,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的中小企业管理组织体系已基本建立。
(3)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开展了大量探索和尝试。具体如: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成立信用再担保机构、开辟贷款担保“绿色通道”、创新企业债券发行方式(如“政府担保、集合发行、分散使用”)等。为了解决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一些地方还成立了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政府投入来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参与中小企业投资。
为弥补中小企业信息、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不足,大力强化相关培训和服务。具体如: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培训和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管理咨询、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服务、对中小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信息征集等。
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暨百万企业信息化培训工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改进对中小企业的信息和技术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目前,中小企业网已成为我国最热门的政府网站之一。
池仁勇、许必芳曾对世界各国的中小企业政策作过归纳和统计,发现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主要是金融政策、产业扶持政策、组织政策和社会化服务政策,其数量超过了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上述事实充分表明,政府――市场――企业的间接扶持模式,是世界各国设计中小企业政策体系遵循的基本逻辑。这也是我国目前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框架的基本逻辑。从政策设计理念、法规建设、组织架构、政策措施等角度进行考察,可以看到:我国已搭建起了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中小企业政策新框架。
二、完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的努力方向
毋庸讳言,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还存在若干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政策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有些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具体如创业手续繁杂、收费偏高、市场准入遭遇“玻璃门”等。
(2)管理组织网络不够健全,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中小企业工作的需要。负责中小企业工作的政府部门,在不同层级政府不尽相同,并且调整频繁。错综复杂的行政隶属关系降低了管理效率。如果说中央、省、市级政府分管中小企业的机构还比较健全的话,县、区、乡级政府的组织机构无论从人员还是从资金分配角度看,则显得相对薄弱,需要采取措施予以加强。
(3)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贷款担保体系、中小企业板股票市场、信息化服务体系、法律服务体系、管理培训体系等,都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
(4)政策支持力度偏弱。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性措施,但财政资金尚未完全到位,特别是在县(区)乡基层政府,资金规模明显偏小,难以满足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出现了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的现象。需要完善经验、加强管理,提高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效率。
去年以来,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也由于我国经济步入新一轮调整期,国内企业普遍面临较大困难,经济效益显著下滑,企业减产、停产、倒闭现象增多,失业工人明显增加。在这个过程中,中小企业更是首当其冲,受到猛烈的冲击。在新的形势下,要开拓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要推动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新产业,要增强经济活力、促进社会稳定,更需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积极作用。今后一段时间,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政策,可从如下几方面着手:
(1)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的组织网络
要理顺各级政府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的业务关系,加强对口管理和指导,提高管理效能。要加强基层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充实机构和人员配备,增加办公经费,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效能。
要大力培育商会、行业协会、企业联合组织等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规范、沟通、自律和服务的职能;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贷款担保、政策性银行(贷款公司)等政策性金融体系建设;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各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督机构要加强沟通与协调,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完善项目评审标准、简化贷款程序;财政部门则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制度,逐步提高贷款担保的最高额度和比例。要充分利用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要逐步放开市场准入,发展中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拓宽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渠道。要采取相应措施,鼓励股权投资发展,推动中小企业板市场健康发展。要发挥中小企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中小企业投资。
近年来,各地在探索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要及时总结、不断推广有关经验,逐步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3)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步伐
要用好、用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深加工型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要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引进先进设备、开展产品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办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为科技型企业的快速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需要超越将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对立起来的思维定势。随着管理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分工的细化,许多大企业将非核心的产品和零部件生产分包出去。这样,处于核心的大企业与周边企业的关系就转换成了系统集成商与标准化零部件生产商之间的关系。在这里,大企业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固然有赖于周边中小企业提供的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但大企业更可以通过制定和发布产品标准、提供技术指导、推广管理技术来引导和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跳出中小企业去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着力引导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强化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大企业发展成为提供系统设计、技术集成和综合服务的大型企业集团。与此同时,要制定相应政策,引导和支持核心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进步。
存在密切产业关联的中小企业大量在特定地区汇聚,乃至形成产业集群,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目前,即便是典型的产业集群也普遍存在核心优势不明显、产业竞争力弱、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我们要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切入点,着力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诸如法律、信息、技术、融资、人才培训乃至市场开拓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断强化地区竞争优势和产业竞争力。在市场环境急剧变化的特殊背景下,各地政府更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支持企业妥善应对新的挑战。
(4)改进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落实和“非公经济36条”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认真落实有关 “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简化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费用。要以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为切入点,引导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能力,改进服务质量。要加大对企业负担的专项治理力度,取消不合理行政性收费项目。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同时为降低中小企业贷款成本提供信息支持。
要继续扶持基础性信息资源平台建设,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目前,在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普遍存在网站内容、功能建设落后于硬件建设的现象。应及时调整资金投向,提高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的综合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