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照相机,照相机表现出来的形式之一——屏幕大小,是利益点的一种表现,也是需求对应的一种体现,这就需要产品的定位。照相机这种产品的形式还有大小、薄厚等,也是定位要体现的利益需求形式之一。只是需要通过产品设计的外观表现出来,这些不是内涵,也不是核心利益,但却是需求形式。
同样,彩电也有不同的需求形态,针对这些需求形态进行产品的定位,最后由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有不同的款式、不同的屏幕大小和不同的功能特征,这些都是对应需求出来的。甚至我们的食品饮料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是快速流转品,消费者是通过包装进行选择的,所以产品是从包装形式、包装的颜色和字体等整体感知上去对应需求形态。
打个比方,一个男人给自己做一个定位,是温文尔雅的,还是很酷的个性但外表潇洒的?这两种定位形式结果和表现会有区别,你的衣着、头型、言谈举止,你的行为,你所有的素质表现,一定要统一到给自己的定位形式中来,定位出来的结果要符合接受你的群体认同标准。所以,产品的表现形式也要对应市场。
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产品表现特征和表现方式是有区别的。比如,消费品有快速消费品,有耐用消费品,还有不同类型的服务产品。这些产品类别及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就说服务性产品,你给消费者的是哪种服务?是一种结果性的服务,还是利益性的服务?有些利益性的服务是有概念性区别的。
比如,一个宾馆,是可以住宿的那种,要表现出是一个很温馨的、像家一样的宾馆,这是一种定位;另外一种是娱乐型的宾馆,可以吸引人们到这里来度假;还有一种就是商务型的,客人们一般临时就住一晚,房间应可以办公。甚至还有一些只是满足需要形式的,是那种快捷酒店,又能处理商务又经济实惠,适合更广泛的业务人员群体。总之,产品的利益表现也是要跟它的设计功能相匹配的。如果一个五星级的酒店,综合类型的那种,设备很齐全,感觉很温馨,但是却打出的是商务型的概念,这就有点儿大材小用;反之,如果一个商务型的酒店,打出的却是综合型酒店的牌子,也有点儿不对位,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