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信部而言,强制预装上网过滤软件似乎只是一纸通知的事。但在今天这样一个依法治国的时代,行政机关的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具备合法性。尤其是对于数以千万计电脑用户而言,强制预装上网过滤软件实则就是强行限制他们使用自己合法私有财产的全部功能。虽然“拦截色情内容、过滤不良网站”确实可能有利于保护青少年健康上网,但如果“何为色情”,“何为不良”不能准确定义,“绿坝-花季护航”的“拦截”与“过滤”行为则不可避免将伤及无辜的网络信息源。
而“控制上网时间”有些类似于“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都是对公民财产权的部分剥夺;“查看上网记录”则更将令公民的隐私权岌岌可危。一个事涉数以千万计普通公众合法权益的行政强制行为,在出台之前居然没有以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民意,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也正因为强制预装上网过滤软件事关民众的财产权、隐私权及对商品的自由选择权等,对已然是既成事实的,我们仍须进行合法性追问。
首先要追问的是,工信部如此大手笔撒钱是否合乎政府财政支出的程序正义?从报道中可知,所谓供“全社会免费使用”,实则也是纳税人自己埋单。因为工信部等几部委使用中央财政资金4170万元人民币买断这套软件的一年服务。照工信部推行“绿坝-花季护航”的决心,应该不会只用一年就撤退,下一年度是否还要花费数以千万计的巨额资金购买软件服务?这样的大手笔,是否需要列入政府预算,接受人大代表的审议?从维护公众权益的角度看,敦请我们的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在人大会或常委会会期上明确提出质询,并对此项花费予以讨论。从几大门户网站设置的投票调查来看,反对在个人电脑上安装此类软件的网民远远超过了支持者。这些反对的声音,也是真实且明确的民意诉求,人大代表与工信部都不可视而不见。
还需追问的是,为何要强制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计算机均安装“绿坝-花季护航”?报道中说,几部委是在通过全面的评测工作后,才确定了2款技术、性能和功能最好的软件,即图像过滤软件“绿坝”和文字过滤软件“花季护航”,组合成“绿坝-花季护航”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如果是为满足行政办公需要的行政招标行为,评测也好,招标也好,政府可以依法自主确定。这类软件如今是要安装在个人电脑上,就必须征求公众意见,并尊重公众的自由选择权。应当承认,确有部分家庭对能够实现“拦截色情内容、过滤不良网站”的软件有需求。只是这种需求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来实现,而绝不应以行政招标的名义行产品垄断之实。这种以行政强制来推行的软件捆绑,还需接受的拷问。对于其他同类软件而言,“绿坝-花季护航”在个人电脑中的捆绑行为,也符合了不正当竞争的所有特征。
从比较法上看,上网过滤软件并非什么新鲜玩意。但欧美国家无一例外地是向民众“推荐”这些软件。工信部的“强制安装”实则还是传统的管制型思维在起作用。我们常说政府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实现从一个管制型政府到一个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多一些“推荐”,可能就会多一些民意支持。一昧地“强制”,只会带来更多的民意反对。在多数电脑用户都对这一软件的作用并不认同时,它要实现本旨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有强制安装,就会有自行反安装。在电脑“重装系统”都日益变得傻瓜化之后,还有什么“强制安装”能够实现“强制使用”?
绿坝―花季护航,你们用吗?
2015年12月8日 企业管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