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家亦舒曾经写过一篇小说,说起到一个超级巨富家去做客,发现伊家里什么东西都是半新不旧,令人舒服之至,墙上挂副黄宾虹的画也是普通装裱,不细看不知道价值连城,真正的有钱和真正很美的表现大约都一样吧—-就是不以为自己富或者美。所以真正会穿衣的时装精绝不会是这种把LOGO铺满身恨不得告诉全世界我有钱的张扬东西吧!但我的朋友COCO立马就跳了出来反对,她是个LV手袋迷, 节衣缩食也要买LV。她的理由是, LV有几点好,一是好搭配,运动风时拿着也不觉突兀,晚装拿着也觉得合适,利用率超高;二是人都认得,知道价钱贵,是对身份和地位的简短说明。她反问我“你不知道LV有句潜台词么?那就是:老(L)子很威(V),所以那么多富婆才会成为LV狂,买成柜的LV,拿出去SHOPPING时震得住SALES那势利的青白眼,放在家里又可以当是保值。实在不喜欢了,还可以悄悄叫二手店的人上来,五年前的那只限量版价格已翻了三倍,你说威不威?”
好吧,我承认你威。但问题是,人要那么威干嘛!真正老道的穿衣精应该不屑于此吧。人不就讲究低调二字么,所以有段时间我极不理解江湖传说中最会穿衣的老牌香港女星汪明荃汪阿姐会喜欢LV。六十一岁才结婚的汪, 是香港第一代花旦,歌星杨千桦就衷心地赞美汪阿姐在任何场合都没有穿错过衣服。
但就是这位从不穿错衣服的老牌影星,却挚爱LV。任何场合必然看她手提LV袋,她的新婚丈夫罗家英半真半假地抱怨说:“如果她每个月都买LV,怎么受得了呀!”汪阿姐最新的演唱会,从头到脚都是LV最新的涂鸦系列,简直比代言人还敬业。这次她和罗家英在美国结婚,发回的结婚照堪称本年度最具震撼力的时尚瞬间:她身穿红色旗袍,有潮流人士细心一看原来竟是LV这一季新的花款,向已故的天才设计师Stephen Sprouse致敬的涂鸦玫瑰,汪明荃自己更越洋打来电话喜气洋洋地解释:“旗袍是用LV的大丝巾改造而成,剩的布絮我用来做了一个头箍给自己,做了条领带给罗家英,是独一无二的造型。”
听到独一无二四个字,我突然就明白了阿姐的心情和LV的真义。早在一年前她六十岁生日派对上,阿姐就穿过一条别致的灰色LV旗袍,其精巧念头博得一片叫好,有人问可否要知会LV,阿姐淡淡地说用不着吧。是啊,阿姐是什么人啊, 纵横艺坛四十年不倒的女强人啊。你LV确实很威,但老子把很威的东西玩弄于手掌,调整出方向,玩出新花样,你们就赶不上了吧。就像晴雯撕扇,亦舒撞烂莲花跑车。阿姐的LV旗袍告诉所有人:你们很威,但老子比你们更威,这才是真正的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