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是个尴尬的行业。广告是个提供智力的服务行业。这个行业被普遍地认为是高利润的是虚拟的,是不需要投入就会有高产出的行业。看起来的确如此,每每有广告公司的人穿得油光水滑地行走在高档写字楼与茶餐厅之间,儒雅而得体的高谈阔论口若悬河,优雅而自信地摇晃着高脚杯里鲜红的葡萄酒。一个广告动不动就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种认识是受了某些电视剧的误导,真正的广告公司有几个好混的,很少,绝大多数还是在“贫困线”边缘挣扎。日子并不好混,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客户越来越谨慎甚至挑剔。口吐莲花再拿出几个做过的案例并非屡试不爽。对于拿出钱来,尤其在经济危机的当下,对于企业来说更加困难,先不说捉襟见肘的企业大有人在,就算是财大气粗也不见得就会挥金如土。客户考虑更多的是广告的安全性,如何才能百分之百地换回理想的产出,至少也不要赔了夫人又折兵才好。有很多企业家宁可锦衣玉食花天酒地把钱花到饭桌上酒吧里也不愿意拿出钱来投入看不见未来的广告宣传里。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原则很多企业主坚持得都非常顽强,大有不受弹衣炮弹浸淫的英雄气概。
有说服力的案例越来越少。互联网给了我们极大的便利,可以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各个广告公司曾经做过什么,做得怎么样,收到了什么效果。对比网上那些传得神乎其神简直就是神来之笔的广告,很难让人相信“伟大的创意”也能说得出口。对于广告人来说,本质上还是把广告停留在了最初的原始时代,主要以吆喝为本。现在广告的繁荣也无非就是把这个市场做得广了一些,广告的表现形式从来没有跳脱出“吆喝”的怪圈。创新、创意、构思只不过是给广告业主观意识上的标签,中华五千年,词汇量是比较丰富的,但找出几个词来就认为找到了起死回生光耀门楣的“黄金牌”,那就完全背离了广告的方向。
广告业是最残酷的行业。之所以说广告业残酷,是因为广告业是最讲效果的。是以成败论英雄的行业。行与不行之间只隔着一条广告。案例或者说成功的案例只能说明过去,完全代表不了将来,餐饮广告做得好,不代表工业产品做得好;招商广告做得好不代表营销广告做得棒,成功都是一次性的并不能洗洗再拿来用。商家看不到效果就算是点灯熬油到双眼通红,通宵达旦到神经衰弱也不能被人夸: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功劳你的苦劳一文不值。如果说一个广告人有风格,那基本上就判了他在广告界的“死刑”,一旦形成了风格也就没有创新可讲了。广告最需要的就是创新,同一个人做得广告判若两人才是最佳的,就像是演员一样,同样的角色定位也要表现出不一样来,才是最高境界。广告就是变,在不断变幻的过程中寻找效果,自己给自己洗脑,常洗常新才不至于枝枯叶败。
劣质广告的增加坏了规矩。你所看到的大部分广告缺乏创意可言。拉大旗坐虎皮的虚张声势并不少见。无论你从电视还是平面还是网络上看到的广告,有多少会让你眼前一亮而又从此铭记在心呢,广告,目前只在靠两条腿蹒跚前行还固作坚强。
一条腿是频率,海陆空各路媒介无所不用,全方位立体化是此类广告的最显著特征,而且还有更重要的是大量地不厌其烦地重复再重复,以前每天能看到十遍,现在改为二十遍,让人们在每个时段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听到,那怕是被动的强制性的看到也可以。另一条腿就是明星效应。很多商家以为明星就是白炽灯,照到哪里哪里亮。各路明星强大的粉丝团高强的人气被商家一眼相中,哪怕产品再烂,广告再无创意,但只要有明星亮个相立马就提升了一个境界。电视广告表现的尤为突出,把明星当成了最漂亮的幌子,招揽那些信任明星的少男少女。明星的确能依靠强大的人气短时间拉高产品的销量,但最近因为“娱乐圈”的是是非非也让大众擦眼了眼睛重新审视“明星代言产品”了。有这两条腿,创意性高的广告就不再招商家待见了,成了冬天的雨伞,不但无用而且碍眼。
如果不依靠创新,广告界这种尴尬的身份还将会持续下去。
话又说回来,广告又是必不可少的行业。且不说提供多少就业岗位,为GDP增长做过几个百分点的贡献。就一个社会的整体构成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
广告的起萌由来已久,至于到底起于何时,不是我能判定得了的。但走街串巷的吆喝声还是听了不少年。中国有句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现在的情况可不同了,就算是酒放在门脸房里都觉得离大众太远不利于销售。宣传必不可少,哪家企业不需要广告不需要宣传??设想一下,如果广告从此在世界上消失了,至少商品经济就无从谈起了,买卖何以谈兴盛。一种新产品的上市,一个旧产品想要焕发新生机,没有广告这些实现起来可以说“难于上青天”,广告成了现代企业发展的手段和工具,也是现代经济构成不可脱节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