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深入探讨美国此次次贷危机的成因并给出相应对策的同时,同样也要把眼光往前看,并为下一次可能带来危机的10大挑战做好准备。如果现在不重视研究这些潜在的挑战,那么它们可能形成比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更大的市场失败。
短期主义很多机构(包括CFA协会)已经将上市公司管理层过度关注短期盈利数据(例如季度每股收益)的负面影响阐述得非常清楚了。很多公司将经营管理层的报酬与经营业绩挂钩,但是经营业绩的定义不应该是“仅仅达到了某个数字”,还要在此基础上加上一些定性的内容,比如公司是否因此变得更有竞争力,以及这个数字是否优于同行等等。目前,我国证券行业的分析师、基金经理和上市公司高管对于短期业绩的关心相比于美国有过之而无不及。
全球化证券投资行业需要认真处理全球化所带来的变动和变化。全球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命题,分析师们将在对这一命题的阐述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入WTO后的中国同样受到全球化带来的深刻影响,诸如世界制造中心和外储等所带来的问题。
全球会计标准将全球财务报告进行统一的会计标准正有条不紊地往前推进,但是财务报告会计标准只是范围广泛的会计标准的一部分,世界需要一套基于各国不同经济结构并不断演进的范围广泛的会计标准。如果没有一套全球普遍接受的会计标准,那么证券投资行业在对上市公司进行估价的时候会发生非常大的问题,尤其是非美国公司已经或正在从美国投资者手中吸收大量的资金。本月初,我国财政部已草拟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从实质趋同向全面趋同过渡的路线图。美国也已经承诺在2014年前完全照搬国际会计准则,放弃现行的GAAP。全球主要经济体实行大一统的会计标准指日可待。
股东权利及代理美国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投票机制的国家之一,它实际上剥夺了某些股东的选举权(少数服从多数投票机制是一种竞争性选举制度,获得票数多的候选人为获胜者。在非竞争性选举制度下,即使是获得一票的候选人也可以进入董事会)。这些少数股东只能被动地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或者委托别人代理投票,而选举候选人的权利却被剥夺了。有的上市公司在试图改变这种现状,很多机构也在呼吁改变,这个问题已迫在眉睫。而我国的公司治理主要参照了美国模式,因此上述问题在我国同样存在。
前瞻性分析数据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有点像看汽车的后视镜,因为这些财务报告阐述的都是过去发生的事情。除了这些历史数据以外,投资分析所需要的却是把目光聚焦于上市公司未来会发生什么。尽管预测未来非常困难,但是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报告标准,要求上市公司提供一些前瞻性的判断和数据预测。现在许多券商分析师到上市公司调研就是为了打探这类前瞻性判断和数据,这已经远远超越了分析师的职责范畴。
公司治理中国、日本、俄罗斯以及其他许多国家,在对比了美国的公司治理之后,对于“到底什么是好的公司治理”这个问题都有着不同的理解。
例如,日本的传统观念就非常关注公司雇员的责任,而把股东放在一个非常次要的位置。虽然多数日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仍然是公司雇员导向型的,但是有些公司已经转向股东导向型。伴随着经济发展,关于公司目标、功能和责任的争论将会增加,大量的工作仍将停留在对这些问题的澄清上,但不管怎样我们需要化解这其中的主要分歧,也要解决公司治理结构是以公司雇员为导向还是以公司股东为导向的问题。
主权基金外国主权基金不断进入私营部门和不断收购美国公司的股权的事实表明,主权基金问题已经远远超过了政治范畴,变得既有趣又棘手。有些人担心主权基金将会获得与新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内幕信息和公司知识产权。投资经理则需要考虑主权基金作为美国公司股东的影响,同时也要考虑保障资本自由进出开放的市场所带来的好处。主权基金的规模将不断增长,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对美国经济施加影响。
衍生产品衍生产品的风险常常连设计这些产品的人都不能完全的理解,更不用说那些普通投资者。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应该做些什么以阻止令人费解的衍生产品对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影响。对于某些类型的衍生产品,需要采取行动以避免将来产生问题,尤其是那些呈现爆炸性增长的衍生品。不过,美国很难提前对衍生品采取行动,因为在美国,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做的就可以做,金融行业享有充分金融创新的自由。
价值分析证券投资行业现在处于一个劣质分析盛行的时期。所谓的劣质分析,就是局限于诸如对短期每股盈利是增长还是减少的推测上。而最相关的财务报表分析却没有真正完成,这类分析才是能够甄别出真正优秀的公司,包括评估公司管理层的企业家技能、对公司薪酬体系以及投资决策的专业判断。研究和投资专业人员需要回归到价值分析上来,也就是回到投资的根本上来。按照这个标准,我国目前无疑也处于这样一个时期。
金融监管机构在不断演进的金融行业面前,美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架构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许多监管机构在其建立时所秉持的一些理念现在已经过时了。美联储除了控制流通中的货币,还负责监管银行,因此美联储是一个谨慎的监管者,这意味着它专注于维持银行体系的有效性和流动性。在银行业,美联储往往以保护银行体系为名接管问题银行。在证券业,美证交会则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名,对证券欺诈和内幕交易进行打击,有权力采取罚款、处罚和市场禁入等措施。在保险业,各州保险监管机关则关注保单的备付金是否充足,以及保单销售是否存在欺诈和误导行为。这些分类监管的界限随着金融业的日新月异而变得日益模糊。例如,不断创新出来的衍生产品是不是属于证券?如果不是,它们又是什么?到底归谁来管理?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的监管系统和各监管机关的范围需要重新定义。那么,大一统的监管体系是否可取呢?从已经实行大一统的英国金融监管的实践来看,其显然不是美国要学习的模式,同样也不是我国学习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