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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军股市需小心以下几个骗局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8日 企业管理培训

值得关注的是,在股市上有些非法机构或心术不正的人,利用投资者渴望翻盘或急于获利的心理,从事非法证券交易活动,编造子须乌有的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兜售所谓“原始股”、“海外上市股”,提供“黑马股票”、“强势个股”等“内部信息”,骗取投资者钱财。

据了解,这些非法证券活动与昔日相比,招数翻新,手段隐蔽,因而欺骗性更强。这些骗术的主要方法是:

其一,非法发行股票与非法集资交替进行。有些投资者参加了某公司的高息非法集资,当集资款到期后,公司没钱偿还,就会隐瞒公司经营不善的真相,花言巧语,极力劝说投资者将集资款和利息转为该公司股票,并宣称公司股票马上就要在海外上市,上市后就会带来几倍于本金的投资收益,以逃避清退集资款的困境。

其二,骗取投资者信息。非法中介机构常常令其业务员以投资顾问的身份,向投资者及其家人询问其家庭理财状况、收益情况,和投资者“拉”家常,套近乎,借此打消投资者的戒备心理,在骗取信任的同时,收集到大量投资者个人信息,为其日后布局埋下伏笔,伺机非法向居民推销未上市公司股票、股权证,或非法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其三,编造“内部消息”。为了让投资者上当,不法分子花样百出:在非法从事证券咨询活动中,不法分子有的鼓吹他们采用的是私募基金拉抬股票的方式,掌握内幕消息,接受他们的咨询保证能赚钱;有的冒用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合法机构的名称;有的非法网站谎称是“中国证监会授权单位”、“正规网站ICP备案”,并宣称机构有实力且有信誉保证,以所谓的“精确的市场预测”、“强力的个股推荐”等,吸引广大投资者的注意力。在非法发行股票、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活动中,不法分子“许诺”其股票即将在海外上市,一经上市,便可获得几倍于本金的投资收益,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蛊惑群众购买所谓的“原始股”和“即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

其四,所留信息均属虚假信息。不法分子鼓噪的“投资公司”、“咨询公司”大多是未经注册的虚假公司,提供的公司办公地点也不存在,当投资者要求面谈时,他们拒绝提供所在的场所,或只有在熟人的介绍下才肯接受面谈;不法分子利用电信部门提供的虚拟电话业务,把异地预付费手机号码捆绑到虚拟电话上,与受害人联系;开办网站,开通虚拟电话业务,开立银行账户等多借用、收购他人的身份证件甚至是伪造假身份证,并在异地利用ATM机取款或消费,以此来迷惑受害人,逃避公安部门打击。

关键词:投资理财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